河北师范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及一志愿考生初试和复试情况,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按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调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生专业信息及复试安排
1.我校接收调剂生专业目录(含复试方式、调剂要求等信息)见附件。调剂专业目录中的缺额信息仅供参考,可能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特此说明。
2.原则上应在4月8日至4月15日完成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最迟不晚于4月25日。
3.具体复试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招生院系和研究生院官网信息。
二、申请调剂考生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申请调剂到055101英语笔译、045115小学教育2个专业非全日制调剂计划的考生,总分应到达到我校该专业复试分数线(055101英语笔译专业初试总分应到达到366分,045115小学教育专业初试总分应到达365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除特别说明外,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具体要求见各专业调剂要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1)合格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除特别说明外,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英语一、英语二可“由前向后”调剂,原则上不可“由后向前”调剂,例如,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考生在满足其他调剂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调入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考生原则上不可以调入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专业。合格调剂生源不足缺额计划数200%的专业,可适当放宽前款定义的统考科目调剂顺序,以完成招生计划。
(2)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
(3)统考外语科目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专业考试外语语种一致。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收调剂生。
8.符合招生院(系)提出的其他调剂要求,详见附件各专业“调剂要求”栏。
9.《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调剂原则
1.我校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调剂的工作要求。
2.调剂工作不区分“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无论一志愿是否报考我校,一视同仁。
3.对于申请我校的调剂志愿考生,我校根据申请考生的专业背景、初试成绩、综合素质等情况择优选择。
4.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根据各培养单位确定的学术选拔标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四、调剂程序
1.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拟于4月8日0时开通,具体时间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我校调剂专业第一次调剂接收考生填报调剂志愿时间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同步),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我校选拔调剂考生的时间预计为调剂系统开放后48小时以内。名单选定后,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陆续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届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3.调剂生复试名单选定后,调剂复试工作4月9日陆续开展,一般不晚于4月15日。
五、调剂复试录取
1.我校各招生单位接收调剂生专业的复试方式见附件。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200%。
2.复试的具体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采用进校现场复试的专业,专业基础测试的测试方式一般为笔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所有考核内容均在远程复试环节完成。专业基础测试模块的测试内容为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的相关内容。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复试要增加政治理论课的考试,考试方式由相关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调剂生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1)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低于60分;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5)经考察发现其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
(6)有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
(7)发现有其他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5.调剂生总成绩计算公式:调剂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n×70%+复试成绩×30%。其中,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n=5;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n=3。
6.调剂生的录取由学校综合各专业招生计划、一志愿复试情况、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考生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7.经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最长不超过12小时)内进行确认,不按时确认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8.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9.所有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10.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学费、住宿费标准及奖助政策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为了确保复试考生准备充分,请考生在复试前认真阅读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根据各专业复试方式,做好复试的软硬件及相关材料的准备。
3.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提醒各位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4.本办法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的内容,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本办法可随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学校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举报及申诉渠道
1.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工作时间);
邮箱:yjszsb@hebtu.edu.cn。
2.河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311-80789855(工作时间),13832193302(只接受短信);
信箱:jjjc@hebtu.edu.cn。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专业要求(https://yjsy.hebtu.edu.cn/a/2024/04/04/6E9B094E0F9541259F593BB3E0B67491.html)
河北师范大学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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